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意向
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信息,参照《财政部对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允许代理人或者代理公司代理签约单位进行相关商务事宜
4、签约单位,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签约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
二、项目概述
为了体现医院对员工的关怀,使员工在工作期间受(略)买雇主责任险。
参保人员范围:在医院工作的军转自主择业人员、全日制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外聘专家和兼聘人员在院全日制工作期间等特殊劳务人员。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近期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不可拆包,请各公司有意参选报名请发送邮件至
(略),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略)
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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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地址:上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