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13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骋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捆绑骋9907长株潭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韶山至湘乡段(韶山高速南延线)工程特许经营者(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函(第01号)。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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骋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捆绑骋9907长株潭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韶山至湘乡段(韶山高速南延线)
工程特许经营者(第二次)
招标文件澄清函(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澄清函。该澄清函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招标文件第叁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细化)-4、民营公司股权占比(2分)
原内容:民营公司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10%的得0.5分;民营公司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10%词35%的得1分;民营公司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35%的得2分。
澄清为:民营公司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10%的得0.5分;民营公司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10%词35%的得1分;民营公司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35%的得2分,无民营公司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函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函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2025年5月13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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