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13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佛山市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控排公司碳排放数据管理示范项目更正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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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50贵贵(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控排公司碳排放数据管理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页第七点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2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略)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略)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磋商时间均不变。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9页《商务评价表》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服务队伍情况
(7分)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同一人具有多个级别证书的,按最高级别得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3分。
2、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的每人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或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4分。
【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保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无提供社保不得分。社保证明必须清晰可见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更正公告为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略)
地 址:佛山(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略)
(略)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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