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2025
年信息设备维修、网络维护竞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
2024
年信息设备维修&谤诲辩耻辞;项目为集团公司允许并批复的业务外包项
目,资金来源为段成本预算,现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集团公司
批复及《对于修订印发丰台机务段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丰机办〔
2020
〕
84
号)之相
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要求合格维修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2025 年信息设备维修、网络维护
| 设备维修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维修设备恢复正常工作、使用。
|
1.
项目概况:
我单位管内北京及外点地区(张家口区域),日常(略)络设备、监控视频等信息类设备故障后,需进行维修
以及网络铺接、调试等工作。
通过维修、维护达到消除信息类设备安全隐患,充分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我段上述设备运行稳定的目的。
2.
项目维修内容:
(略)络设备、视频监控等信息类设备,对故障信息设备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维修、维护,达到恢复正常使用标准。(见附件
1
)
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谈判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成交人索赔成交价
5%
的违约金。如需分包,谈判对象应在响应书中予以明确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并经谈判人同意方可分包。
(
2
)成交人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成交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谈判人同意。
4
.报价依据:
根据市场信息和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5
.维修项目时段:
开始实施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结束日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
6
.质量要求:
对维修的项目出具故障报告单并经双方确认,按实际发生信息设备故障维修情况进行清算。成交人提交技术资料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成交人
对按照约定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项目的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质量需经谈判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
4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在采购方提出需求时,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能在
2
小时派人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成交人在施工前必须与谈判人的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
8
.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
1
)合同价格含税费。
(
2
)结算支付前,成交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和维修明细单。
9
.其他要求:
(
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根据约定执行。
(
2
)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成交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成交人承担。
二、对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回函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及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公司法人本人签名);有授权的公司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公司法人、授权代理人本人签字);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公司基本信息表(银行可出具))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2.
采购的项目均由
1
家提供,不接受联合体名义报名。
3.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人;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5.
信用要求:
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应(略)页截图)。
6.
报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有公司法人本人签字)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有公司法人、被委托人本人签字)
(4)其他资格、信用审核材料
(5)报价及报价明细(维修项目表中为含税价格,并注明签订合同税率)。
(6)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
(7)年度前三年内,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项目技术资料
(9)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和承诺
。
叁、采购主要日程安排
拟参与投标
方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
17
时前将相
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接受投标。
四、其他说明
1
.采购办法:竞价,价低者中标。
2.
维修项目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投标人出现在采购或履约
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据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等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生产商,期限为叁年。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供应产物的溯源证据材料,投标方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追究生产商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
4.
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自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6
个月,在采购方提出需求时,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能在
2
小时派人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6
.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6.1
对维修的项目出具故障报告单并经双方确认,按实际发生信息设备故障维修情况进行清算。
6.2
结算支付前,成交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和维修明细单。
五、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北京(略)
75
号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