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2025年5月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询价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5月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叠闯25窜5154骋碍
(叁)项目内容:
1.任务需求:
包 号
| 分 包名称
| 分包编号
| 最高限价 ((略)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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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车辆维修器材
| BJ25Z5154GK-01
| 178010.00
| 项目清单、使用要求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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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无轨运输设备维修器材
| BJ25Z5154GK-02
| 609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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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项目划分为2包,本次报价、评审均以包为单位,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报价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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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到货。
3.交货(略)
4.本项目设有最高报价限价(含税),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队单位除外)。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叁年内(不足叁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报价。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在本次装备竞争性采购前叁年内(不足叁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无重大影响。
9.供应商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10.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未购买并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响应。
叁、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方式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笔顿贵格式)发(略)
(1)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现场审核单位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询价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询价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略))/套,文件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应于报价当下午9:00-9:30前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叁)报价文件递交(略)
五、其他
(一)本次询价公告(略)(略)上发布。
(二)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不参加询价的,请早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