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
对于
更新二
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促进管理人队伍良性发展,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公司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略)对于审理公司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略)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略)对于开展全省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的通知》《(略)对于开展全省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黄山法院工作实际
,
决定开展全市法院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本次管理人名册更新,只针对机构管理人,不含个人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类型可以包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机构或具有破产重组工作经验的管理公司,以及外省((略)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或曾因执业、经营中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未满叁年的机构,不得提出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供佐证材料:
(一)破产管理人申报书、入册申报承诺书(见附件1、2);
(二)
机构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叁)
机构执业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破产事务团队人员名单(见附件3);
(四)
机构执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五)
机构办理公司破产案件一览表及被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相关材料;提供受聘或受托参与公司破产重整、清算事务的协议或相关文书(见附件4);
(六)
机构章程及破产专项管理制度文件;2022-2024年机构收入情况及纳税凭证;2022-2024年省级行业排名证明;2022-2024年机构及在职人员获得市级或以上表彰情况的复印件(列明清单,内容包括评奖单位、级别、奖项名称、评奖年度)(见附件5);
(七)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注册资金、执业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分支机构责任的证明等;
(八)
行业协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有无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九)
其他必要材料。
叁、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
各项材料按公告所列顺序排序并编制目录、页码,盖骑缝章。申报机构应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及光盘电子版一份。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不纳入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机构应于2025年5月15日至6月5日(工作日且上班时间)向市中院司法鉴定处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概不接收。
(二)评审
根据执业年限、机构规模、执业业绩、执业经验、行业自律组织的评价、获得表彰、奖励或其他能体现社会中介机构执业水平等设定评价标准,采用书面审核、询问及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初审、综合评分,按分值排序。由市中院专业机构评审委员会确定二级管理人初审名单,并报省高院备案。
(叁)公示
二级管理人名册经省高院审定后,(略)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为十日
。
四
、特别说明
1
.本院原二级管理人名册中的所有社会中介机构,如继续编入名册的须重新申报,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2
.
在
本次二级
管理人名册
更新
完成之前,原二级破产管理人名册继续有效使用
,待新名册更新完成后,原名册不再使用。但此前已被人民法院选定为管理人的机构,应继续履职,直到案件审结。
3.本次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存(略)站”(箩耻产补辞.肠辞耻谤迟.驳辞惫.肠苍)反映,或将举报材料邮寄至黄山(略)
申报咨询:(略)
监督(略)
附件:1.破产管理人申报书
2.入册申报承诺书
3.执业人员名单
4.机构办理公司破产案件一览表
5.机构及在职人员获表彰情况表
黄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
20
2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