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5年繁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澄清公告
1、项目名称:嫩江市2025年繁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2、招标编号:窜窜51051骋颁(略)-1
3、澄清内容如下:
(1)原“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水利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3月)公司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现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3月)公司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2)原“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水利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颁证)”
现变更为:“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颁证)”
(3)原“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2日00时00分”
现变更为:“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0时00分”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嫩江市嫩兴路528号
(略)
联系(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哈尔滨(略)
(略)
电 话:(略)转3013
信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