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略)(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略)-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略)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叁)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略)
颁础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监督单位:(略) 联系(略)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对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摆2018闭123号)文件要求,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物,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物,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略)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略)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略)
工商银行:普惠部 (略)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略)
农商银行:公司部 (略)
贵商银行:市场部 (略)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略)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