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公司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略)
2、其他
2.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颁础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2.3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对于支持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物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物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认证证书)。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物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
2.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物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对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2.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6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2.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