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1、清流小学等学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安徽明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其委托,负责本次招标的事务性、程序性工作。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小学等学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项目
2.2建设地址:滁州(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两个标段,监理项目一个标段。
3、工期:以每标段施工工期为准
4、招标范围:工程的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4.1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前期阶段:协助发包人办理立项、可研、环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5、监理费:监理费用投标报价以工程结算总价为计费基数,按费率报价。监理酬金:固定费率1.2%;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固定费率,监理费率结算不做调整(初期暂以建安工程施工中标价为计算额计算监理费,最终支付以建安工程结算审计价为计费基数计算监理费)。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委托人均不再增加监理费用。 投标人必须按照此费率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投标人要求: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6.2、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1)总监1人【①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总监在滁州本地(含区县)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滁州以外无在建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拟派总监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总监需满足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建设厅或省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
(3)监理员不得少于2人(监理员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省建设厅或省监理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招标资格审查阶段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其余人员无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
6.3、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监理员、见证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省级已取消颁发相关证书的政策文件的,可以提供当地颁发的相关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增加或调整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费用不予调整。
6.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安排监理人员进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工期延误)。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选取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6日10时00分,获取方式:至代理机构处领取或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投标人信箱。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略)
代理机构:安徽明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
日 期: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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