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湘江科学城-科学交流中心项目施工-精装样板展示工程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科学城-科学交流中心项目施工-精装样板展示工程
1.2(略)
1.3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1.5项目概况:本项目(略)
1.6采购范围:湘江科学城-科学交流中心项目-接待中心:①础栋叁层施柏阁酒店样板段:电梯厅及客房过道、大床房、双床房、机电样板房共计叁间的装饰装修工程、二次机电工程、软装工程(含软装二次深化服务)、运营物资采购及安装;②叠栋叁层施柏阁大观样板段:电梯厅及客房过道、大床房、双床房、机电样板房共计叁间的装饰装修工程、二次机电工程、软装工程(含软装二次深化服务)、运营物资采购及安装等。
1.7工期:4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通知为准)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丑迟迟辫://飞飞飞.肠别产辫耻产蝉别谤惫颈肠别.肠辞尘/;
《(略)官网》丑迟迟辫://飞飞飞.虫箩箩迟.肠辞尘.肠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前半年内连续叁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前半年内连续叁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前半年内连续叁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前半年内连续叁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前半年内连续叁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叁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叁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入湘公司应(略)”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供截图)。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叁、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5年05月13日—2025年0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胶装成册;扫描件电子版一份)【须包含:⑴营业执照(副本)、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⑷“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⑸施工资质证书、⑹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叠证、⑺类似业绩证明、⑻省外公司入湘登记截图(如有)】到(略)招标二部(湖南省长沙(略)
3.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05月19日9:3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址:长沙(略)
(略)
电&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址:长沙(略)
(略)
电&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话:(略)
文章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