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5年化学仪器、试剂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略)2025年化学仪器、试剂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介绍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2025年化学仪器、试剂采购项目
1.2 采购单位: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2025年环境监测运行项目、01退役项目等稳定运行,现申请首批所需分析耗材和备品备件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025年化学仪器、试剂物资,详见采购清单。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
2.3 交货(略)(略)(略)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采购清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叁年的提交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略)的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首页、体现产物类型页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4)信誉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略)站(略)。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1)应答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级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投标人需做出承诺)。
2)应答人不得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及(略)的黑名单中,且(略)当日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经释放的除外。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要求:获得厂家授权。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略)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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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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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
招标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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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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