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现场获取选取文件,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XZF[2025]-CG011
项目名称:婺源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项目
选取方式:公开选取
项目需求: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婺源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项目
| 3000 辆
| 提供城区内共享电动
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
| 采用 1+1+1 模式
|
注:
1
、采用
1+1+1
模式最长年限叁年,实行当年考核合格则允许准入下一年经营服务。
2
、本项目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总数按城区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不超过3000
辆,投放车辆分配数按评选第一排序车企投放800
辆,第二排序车企投放700
辆,第叁排序车企投放500
辆,其他排序车企投放车辆总和不超过1000
辆(10
家以内按每家100
辆分配,10
家以上按实际入选家数平均分配投入车辆数量)。
二、参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参选前二个年度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参选前六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参选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
4
、参加该选取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意一种均可
,
若为委托第叁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叁方委托证明)和参选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意一种均可
,
若为委托第叁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叁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
、参加该选取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提供承诺函
加盖公章
)。
(
2
)为参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活动(提供承诺函
加盖公章
)。
(
3
)参选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活动;(提供网页截图
加盖公章
)。
(
4
)参选单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加盖公章
)。
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参与选取。(提供承诺函
加盖公章
)。
8
、特定资格要求:参选人提供
10
个开标当月前叁年内县级及以上城市共享助力车单份合同协议投放量达
480
辆及以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类似运营业绩(提供体现参选人名称的中标通知书或准入运营备案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不含其他文字说明材料
)。
叁、获取选取文件
1
、时间: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
:
00-11
:
30
,下午
14
:
30-17
:
0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略)
52
号二楼
3
、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
4
、售价:
0(略)
/
份
四、参选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略)
五、开启
1
、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略)
六、公告时间及期限
1
、公告时间: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参选单位对本次参选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略)联系。参选单位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
、本项目公告、补遗和变更,将(略)络媒体上公告。凡获取选取文件后,对本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选取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选取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选取文件的所有要求。
八、凡对本次选取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选取单位信息
名称:(略)
地址:婺源县文公南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 (略)程先生 (略)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锦屏路52号二楼
联系方式:余先生0793-729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