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价单位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2. 供应商需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供应商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 核查的权利。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
5.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需提供从 “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 )截图 “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叁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公司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截图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叁证合一的证照并加盖公章 。
8.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10. 提供 滨厂翱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并加盖公章 。
11. 现场安检机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产物,提供原厂授权代理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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