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类无人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学院的某类无人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类无人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2025-YKDZDK-ZB2004
)
二、经费预算:
180 (略)
叁、预计采购时间:
2025
年 6月
四、完成时限
:5个月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采购某类无人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试验数据处理分析软件、某类无人机模型)。
试验数据处理分析软件主要包括数据导入与管理模块、数据预处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数据挖掘模块、模型量度与优化模块、数据可视化存储模块。
某类无人模型主要包括某类无人机规划模型、某类无人机仿真模型、目标及联合叠尝模型、地面贵碍叠尝模型。
具体软件开发服务技术要求联系梁老师领取,领取时提供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略)
联系(略)
意见建议反馈(略)
(略)
监督人:赵助理
联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