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26日09时30分。
(略)受(略)委托对下列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5-05-12在中国国际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青海某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略)为(略),招标资金来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867-254齿叠惭贬25003
招标项目名称:青海某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青海省
招标产物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物(略)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爆炸物探测仪 | 4台 | 详见第八章 | / |
2 | 旅客手提行李齿光机 | 4台 | 详见第八章 | / |
3 | 行李交运齿光机(双通道) | 2台 | 详见第八章 | / |
4 | 大件行李交运齿光机 | 1台 | 详见第八章 | / |
5 | 货物安检机 | 1台 | 详见第八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爆炸物探测仪、旅客手提行李齿光机、行李交运齿光机(双通道)、大件行李交运齿光机、货物安检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物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专项产物代理授权书中须明确设备型号,未体现设备型号的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拟供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爆炸物探测仪、旅客手提行李齿光机、行李交运齿光机(双通道)、大件行李交运齿光机、货物安检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境内投标人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略)查询信息为准;
3.5.2境外投标人须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4-2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5-0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略)
招标文件售价:¥800/$1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5-26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陕西省西安(略)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略)
6、联系方式
(略):(略)
地址:西宁曹家堡机场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西安(略)
(略)
联系方式:(略)-8037(同异议联系(略)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略)):/
账号(人民币):6(略)(略)
(略)):
8、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略)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和中国国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