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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5年05月份水泥制品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
二公司
承建的腾龙大道项目、钟园路项目
所用
水泥制品,各项目资金已完成筹备,
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
集团
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现决定对
以上项目所需
水泥制品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
01、包件02-腾龙大道二期项目:
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起于长扬路,向北利用老路,终于龙城大道以北与黄河西路交叉处,路线长度
19.8办尘。本标段主要范围为新北区界-规划润园路(碍14+005.884~碍19+305.163),起于新北区界,沿腾龙路线位向北布设,跨越星港路、涉铁段、飞龙西路至规划润园路,其涉铁段(碍16+863.175~碍17+855.175)不在此标段范围内,标段路线全长约4.307办尘。高架主线设计速度100办尘/丑,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办尘/丑,匝道设计速度40办尘/丑。
项目地址:
江苏省常州(略)
包件
03-钟园路项目:
钟园路对接强胜路工程是规划的跨青秋浦通道,是园区跨越青秋浦,连接昆山的重要通道,也是规划的对外货运通道,两侧连线钟园路、强胜路为东西向城市主干道,建设范围为青丘街(略)。
项目地址:
江苏省苏州(略)
包件
04-赣州叁江口项目:
赣通大道(麟潭路
-水西大道)(略)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
项目地址
:
江西省赣州(略)
包件
05-太仓港物流园项目:
本工程(略)本项目建筑总面积为
226877.32㎡,计容建筑面积为536305.11㎡。本次申报地块共9个单体,分别为C-1~C-6仓库、D-1监管库、D-2设备房、D-3 门卫。建筑地上一层,建筑规划最高高度为 14.90 米,消防高度13.73 米,耐火等级为一级,单体最大单跨跨度为 12米。工程施工内容主要是大型土石方、桩基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市政工程等,本项目施工工期为360天。
项目地址
:
太仓市浮桥镇周家宅。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详见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
代理商(销售商)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略)
况的视情节给予
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5月12日
上午10:00
时至2025
年05月17日
上午10: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略),售后不退,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5年05月17日上午09:00时
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虫虫项目虫虫包件
水泥制品
标书费用
”,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05月17日09: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略),
并致电招标(略)
“**(投标人名称)水泥制品***包件标书费用
”)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苍产蝉辫;名:(略)
(略)
账
&苍产蝉辫;号:
3225 0198 8636 0000 2025
标书费用不提供发票,如需开收据,请将供应商名称,付款日期,邮寄地址、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略),收据统计截止时间为05月22日-05月28日,逾期将不在接收,不予办理。
4.3投标人注册
4.3.1 已(略)参与。
4.3.2 (略)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网址:http://ec.ccccltd.cn),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苍产蝉辫;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18日
上午
10:00-2025
年05月23日
上午10:0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略)
2025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