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略)/人;5.养老中心现已入住4位老人,分别是2名全护理老人和2名自理老人;6.养老中心现配备的有厨师1名、护工2名。
六、为保证养老中心的平稳过渡,将承租期前半年设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承租方需按现有收费标准进行运营,过渡期内承租方保证对出租方解除劳动关系且在养老院工作的 1名厨师及2名护工(以劳务合同证明为准)在其自愿且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无条件优先聘用,聘用期间除违法违纪情形外承租方不得解聘原作业人员,过渡期满后,由承租方可自行决策开展经营活动。
七、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证载房屋用途与招租用途不一致,证载权利人已委托出租方代为经理管理等)
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运营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内部修缮;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水、电、燃气、清洁、日常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费及物业服务费等)均承租方承担(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十、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租期租金总额的 1%向承租方收取,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十一、标的限定
经营
养老服务,承租方在承租期内需按限定的招租用途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招租用途,不得变更、增加经营项目,其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承租方在经营中因自身违法造成的相关处罚和因经营管理不当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十二、租赁期限内,房屋内装饰装潢及布局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移交后的设施设备应正常使用、妥善保管,允许增添,不可减少。租赁期届满,承租方须按《
设施设备和物品移交清单
》所载明的物品如数归还给出租方。若设施设备和物品发生损坏或遗失,承租方需负责修复损坏物品或补齐缺失物品。
(略)/次的违约金;擅自歇业、停业累计达30天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将履约保证金及已经支付的租金全额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四、租赁期届满,不再续租,承租方需自行搬离在租赁期限内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除此以外,其他装修、添附以及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需无偿且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在租赁期内或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均不得对房屋内的装修、添附以及固定设施设备进行损毁。出租方不因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以及添置的设施设备(包括不可分割的固定资产)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十五、
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 30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六、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七、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八、标的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九、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二十、备查资料:《房地产租金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
《设施设备和物品移交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