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发布媒体: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规定;
6.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6.4执行对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
6.5本次采购公告(略)》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上述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电子化交易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6各潜(略)站、系统、颁础证书锁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7该项目实行《对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开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略)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