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 对投标公司要求 |
>总监办 (CSSGZJ-1) | >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含机电、房建工程协调任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完成均不少于30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叁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公司成立少于叁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略)”(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驻地办1标段 (CSSGZD-1) | >对应标段内施工图纸所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完成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叁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公司成立少于叁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略)”(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 驻地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2.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驻地办2标段 (CSSGZD-2) | >对应标段内施工图纸所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完成均不少于10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至少具有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可为独立特大桥工程或监理标段含有特大桥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叁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公司成立少于叁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略)”(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 驻地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2.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略)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略)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略)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