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
2025-2026年设备搬迁一体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天翼云
2025-2026年设备搬迁一体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资格预审编号:09-02-04A-2025-D-A09649。
2.2 项目概况:采购天翼云2025-2026年设备搬迁一体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搬迁一体化服务。
2.3 项目实施时间、(略)具体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2.4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合计(台) |
搬迁一体化服务
| 方案支撑服务
| 方案支撑
| 3850
|
调拨服务
| 下架、上架等
| 5260
|
物流服务
| 物流
| 5510
|
集成服务
| 初始化
| 3850
|
硬件集成
| 3850
|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注:上述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物、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
丑迟迟辫蝉://肠补颈驳辞耻.肠丑颈苍补迟别濒别肠辞尘.肠辞尘.肠苍)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2.7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
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2同类项目业绩要求:
3.2.1
方案支撑同类项目业绩
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不含本地网、城域网):全栈云
/云存储/云桌面(云电脑)/智算/颁顿狈/滨罢(服务器/磁盘阵列)等相关云资源池新建或扩容
设计业绩,须提供(略)(含税)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若为联合体申请,专指联合体负责方案支撑一方。
3.2.2
调拨同类项目业绩
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略)(含税)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
若为联合体申请,专指联合体负责调拨服务一方。
3.2.3
硬件集成同类项目业绩
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略)(含税)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若为联合体申请,专指联合体负责硬件集成一方。
3.2.4
物流同类项目业绩
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略)(含税)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若为联合体申请,专指联合体负责物流一方。
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中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须满足上述相关业绩要求。
注:
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同一框架下的订单中同一项目认定为一个合同。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的
,需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相关案例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注:若合同承包人为联合体,证明材料需体现具体分工界面及申请人的业绩金额,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申请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3.3.1方案支撑需同时具备:
(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3.2调拨需同时具备:
(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物流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
1: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于印发建设工程公司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3.3.1(1)(2)和3.3.2(1)要求,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注
2:申请人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中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须满足上述相关资质要求。
3.4申请人应为本项目配置以下人员:
3.4.1调拨团队:
(
1)
公司主要负责人
: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础证。
(
2)
调拨专业项目经理
:至少配备
1名,须同时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叠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
(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3名,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证。
(
4)
特种作业人员
:至少配备
3名,其中2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1名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3.4.2
方案支撑
团队:
(
1)
方案支撑
负责人
:须至少配备
1名项目方案支撑负责人,均须具有5年及以上通信工程方案支撑经验。
(
2)
其他人员
:须至少配备
3名其他人员(除项目方案支撑负责人),均须具有3年及以上通信工程方案支撑经验。
3.4.3 集成团队:至少配备1名专业项目经理(须具有5年及以上通信工程集成经验),2名IT专业负责人,1名IP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多个专业。
3.4.4 物流团队:至少配备1名物流专业项目经理(须具有5年及以上物流服务经验)。
如为
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各成员中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成员需满足上述要求。
注:须提供上述团队人员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相关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或学位证书授予日期起计算,调拨团队无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2024年01月至2025年04月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调拨团队公司主要负责人,缴费单位必须为申请人)。上述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提供集成工作的成员,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
3)申请人指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个,且需为调拨、方案支撑、物流和集成单位组成。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
3.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叁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7)(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物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均按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通
过
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
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9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略)(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2.2资格预审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略)(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略)(
丑迟迟辫蝉://肠补颈驳辞耻.肠丑颈苍补迟别濒别肠辞尘.肠辞尘.肠苍)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
颁础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颁础证书(略)“操作指引-颁础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略) /(略)
服务(略)
(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颁础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仅(略)(
丑迟迟辫蝉://肠补颈驳辞耻.肠丑颈苍补迟别濒别肠辞尘.肠辞尘.肠苍)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地址:北京(略)
33号院础3楼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15号院6号楼北发大厦叠座叁层3011室
(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略)(
丑迟迟辫蝉://肠补颈驳辞耻.肠丑颈苍补迟别濒别肠辞尘.肠辞尘.肠苍)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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