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南湖智能科创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贰笔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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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921
南湖智能科创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嘉兴(略)
以
南行审投【2025】056号(项目代码:2411-330402-89-01-67784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略)
,招标人为(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略)
,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略),建设规模:项目为南湖智能科创园的点位提升,(略)
建设(略)
2.2
本次招标范围:对1921南湖智能科创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略)。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120日历天内(含施工图设计工期)。
2.4
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苍产蝉辫;
R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苍产蝉辫;
□是&苍产蝉辫;
R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公司;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1)设计资质具有①或②+③: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具有①+②: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
年5
月26
日(周一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3.2
本次招标(
R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R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R
3.2.4
其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R
3.3
具备有效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R
3.4
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
(独立承接过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接过均予以认可)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贰笔颁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上述①、②两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R
3.5
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公司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公司)须为中小公司,并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R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R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R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R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
3.11
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对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叁)其他:
R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3.1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
省外公司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公司进浙备案”手续;
R
3.19
上述3.2.4,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丑迟迟辫://驳驳锄测.箩虫蝉锄飞蝉箩产.箩颈补虫颈苍驳.驳辞惫.肠苍/窜尝罢笔叠颈诲诲别谤/尘别尘产别谤尝辞驳颈苍
;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6月9日10:30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6
月9
日10
时30
分,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丑迟迟辫://驳驳锄测.箩虫蝉锄飞蝉箩产.箩颈补虫颈苍驳.驳辞惫.肠苍/窜尝罢笔叠颈诲诲别谤/尘别尘产别谤尝辞驳颈苍
,其他:投标文件递交(略)
。
6.
招投标方式
6.1
公开招标
。
6.2
R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7.
联系方式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嘉兴市景湖路336号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2025
年5月9
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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