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
福建省德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钢筋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01)
各投标人:
对于
“福建省德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钢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
1、
若生产许可证上有某个规格的生产范围,但是实际供应过程中需求达不(略)?(例如,钢厂生产许可证上有
HPB300 12MM规格,但不是钢厂常规生产的规格,能否申请供应其他品牌?
答:
本项目除了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购的钢筋型号外,其余型号的钢筋不得外购。
问题
2、
合同格式中,买方(福建省闽投云链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即付款方)和发票接受方(福建德化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不一致,若中标后后续叁方是否会签订代收代付的相关协议证明?
答:
本项目中标后,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叁方协议。
问题
3、
3.1.3条款合同调价方案是柴油的调价,与本次招标无关,请澄清。
依据和理由: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重点:发票开具必须基于真实交易,且收款方与开票方、交易双方必须一致。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重点:购买方(付款方)必须是实际交易中的货物
/服务接收方。
答:
(
1)
本项目
“第二节 合同条款”
3.1.3条款在合同实施期间对运杂费的调差,在合同实施期间与运杂费的调差有关。
(
2)福建德化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德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建设单位;福建省闽投云链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对福建省德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钢筋、水泥及通用电缆材料”集采服务,并签订了“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材料集采供应合同”,该合同约定,福建省闽投云链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集采服务,集采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福建省闽投云链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单位开具。建设单位委托福建省闽投云链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材料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供应商向建设单位开具。
本项目中标后,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叁方协议。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福建省闽投云链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略)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