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顿贬驰颁窜叠-(略)
2、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5、采购内容: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和公司需求,统筹各方质量技术基础资源,以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商标、品牌培育、注册登记等为延伸,完成“线上+线下”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保障、多点服务支撑”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体系。主要内容详见第叁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是
10、面向中小微公司的类型为:中小微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采购的项目,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公司。中小公司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监狱公司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公司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叁、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略)
3、方式:供应商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略)领取磋商文件。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5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略)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略)
2、公告发布媒体: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宜昌高新区深圳路3号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