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叠础窜叠(谈)-(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已由(略)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 A 类Ⅲ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制冷空调备安装维修服务公司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的维保人员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可查询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安装维护证及焊工证(本项目须至少配备2名维保人员)。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制冷空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绩的(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07 08:30到2025-05-09 17:30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05月07日-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2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12 09:30
开标(略)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叠础窜叠(谈)-(略)
项目名称:(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略)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 A 类Ⅲ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制冷空调备安装维修服务公司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的维保人员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可查询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安装维护证及焊工证(本项目须至少配备2名维保人员)。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制冷空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绩的(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
1.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携带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发送至
(略),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将费用缴纳至支付宝((略))进行购买谈判文件。
(略)/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丁雅丽 联系(略)
地址: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叁)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 标 | 人: (略) |
地 | 系 | 址: 睢宁县八一路 |
联 | 人: 吴老师 |
电 | 话: (略) |
电 子 (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地 | 系 | 址: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
联 | 人: 徐州贝昂 |
电 | 话: (略) |
电 子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摆*签名处*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摆*盖章处*闭(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项目名称:(略)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日期 | |
类型 | | 营业期限 | |
邮政编码 | | 住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供应商(略) |
(略) | |
联系(略) | |
电子邮箱 | |
供应商:(盖章) (略)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
注: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