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经营范围必须涉及本项目领域 (营业执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培训服务),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培训;
4. 供应商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叁证合一的证照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7. 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供应商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次采购活动参与无效,并将被作为不良记录,至少 1年内无权参与甲方的任何采购活动);
11. 供应商在近叁年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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