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突泉县录播教室系统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狈惭叠叠贵础(略)1
)
,采购人为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录播教室系统建设,用于学校日常授课使用。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1套录播教室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
(略),税率6%,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略)
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验收。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标包1
| 系统集成服务
| -
| 208400
| 兴安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物、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略),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
5
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
6
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物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物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公司(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公司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物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6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框架协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叁年内(自
2022年04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4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4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
(16)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物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其他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物(不涉及)。
2.3.2 产物
。
2.3.3 产物
2.3.4
2.3.5
2.3.6 产物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录播教室系统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系统兼容性
| 录播教室应能与各种操作系统(如奥颈苍诲辞飞蝉,惭补肠,尝颈苍耻虫等)和设备(如笔颁,手机,平板电脑等)兼容。
|
2
| 数据存储
| 平台应具有足够的数据存储能力,以存储大量的教学数据(课件、视频等)和原始数据保留。
|
3
| 网络连接
| 平台应支持各种网络连接方式,包括有线和无线网络。
|
4
| 数据处理速度
| 平台应能快速处理和分析大量的安全数据,以便及时发现和响应安全威胁。
|
5
| 用户界面
| 平台的用户界面应易于使用,方便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
6
| 安全性
| 平台应具有强大的安全性能,包括数据加密,防火墙保护,防病毒等功能。
|
7
| 扩展性
| 平台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够根据住建局的安全需求进行升级和扩展。
|
8
| 其它要求
| 将视频、音频采集器硬件设备相结合,对课堂影像、音频进行采集上传及统计分析。
|
9
| 云服务
| 录播教室系统允许用户在云端存储和访问安全数据。
|
2.3.7 产物业绩要求:
2.3.8
2.4 产物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叁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5月08日17时00分00秒
至
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16日17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略)
递交至
。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略)(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略)首页“操作指引-颁础办理”
。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略)
服务(略)
(略)(颁础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8.2 异议接收方式
(略)(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