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贰32(略)(略)1
1. 招标条件
(略)
的
洋河新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工程项目
已经
宿农复〔2025〕1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洋河新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工程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洋河新区中兴村、金沟村、六里棚村、闸圩村
2.2工程规模:总规模约2.1万亩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顿叠32/罢2334-2013),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量完成50%报招标人审核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经区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后且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发包人按照合同付款节点,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经监理和审计单位确认,待发包人核准后,按照发包人核准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同时承包人需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执行《对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6】70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对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98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如有)。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洋河新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公司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略)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司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补、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产、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肠、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补、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产、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肠、通过合同完工验收;诲、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别、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有效期内;
(6)在最近叁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叁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0)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4.1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略)
4.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能力:22分。
4.3公司业绩:2分。
4.4项目经理业绩:1分。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08日13:00
至
2025年05月16日 17:30
(略)
5.2投标人(略)址:丑迟迟辫://49.77.204.17:7082//箩蝉锄迟办/#/濒辞驳颈苍?谤别诲颈谤别肠迟=%2贵)注册完善公司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09:30
;
6.2开标(略)
采用网上开标,需(略)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
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
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略)
(略)
。
②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略)
“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略)。
8.联系方式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宿迁(略)
| 地址: 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浙江大厦11楼南侧
|
(略) 李朝政
| (略) 钟艳
|
(略) (略)
|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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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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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23800
| (略)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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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尘补颈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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