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院依法治理水平,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医院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遴选主体:(略)
(二)服务周期:叁年期合约(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度合约)
(叁)遴选目标
1.
遴选具备医疗行业法律服务经验、(略),为医院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2.
通过综合评价机制,确保服务团队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3.
推动医院合规治理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运营能力。
(四)遴选方式
1.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最终以评审小组依评分确认。
2.
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参与遴选机构满足2
家及以上的情况下,按照本公告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中选;若仅有1
家参与,则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直接选定;否则重新遴选。
3.
本项目评审中不进行谈判或磋商程序,不需进行二次报价,不需参与遴选机构人员现场参与,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针对各机构提供的参与文件进行评审。
(五)项目预算:年度预算限额¥60,000(略)整)
★二、服务内容
(一)医院日常法务工作相关职责
1.
法律咨询
为医院在医疗行为、人事劳动、知识产权、安全生产、招商遴选、房屋资产租赁、合作共建、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营、管理方面提供法律咨询。
2.
审查、修改合同和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及规章制度
完善医院各类合同文本,对重大经济合同(100(略)及以上合同、医院合同模板未涵盖的合同或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合同)实施法律顾问会签制度。协助医院建立或完善合同评审、合同管理制度。协助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患者隐私保护、药品器械管理等)和法律文书(知情同意书等);
3.
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医院需求参与磋商、商务谈判、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医疗纠纷谈判、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4.
代表医院起草、发送律师函或者回函(每年十次,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
5.
为医院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对员工上有针对性的法制课,提供医疗领域热点事件的法律资讯及相关解读,提示医院防范相关风险,定期协助医院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活动。
6.
每年为医院提交法律事务报告一份,内容包括现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的进展状况、法律风险分析、合理化建议等。
7.
参与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危机处置工作,并提出风险防范对策、风险补救措施等。协助建立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防范应急制度,参与并配合处理各类重大紧急问题。
(二)专项法律服务
1.
代理和参加刑事、行政、民事案件诉讼、仲裁和调解活动;
2.
对恶意欠费的追缴、处理提供法律支持;
3.
其他委托的法律事项。
(叁)合规与风险管理
1.
定期开展法律风险评估(每年至少1
次),提出防控建议;
2.
跟踪解读医疗行业最新法律法规,提供合规指引。
叁、服务标准与要求
(一)服务标准
1.
响应时效
常规咨询:口头答复当日完成,书面意见一般事项≤3
个工作日,重大复杂事项≤5
个工作日;
突发事件:需在接报后2
小时内介入处置,降低损失及负面影响;
紧急事务:响应时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服务保障
团队稳定性:主要负责律师更换需提前30
日书面通知并经医院同意;
紧急联络:提供7
×24
小时联络渠道,确保紧急事务及时处理。
(二)考核要求
年度满意度测评:评分≥80
分为合格,低于80
分需限期整改;
综合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
★(叁)保密要求
1.
保密义务
服务过程中,律所及指派律师须严格保密医院秘密及敏感信息,包括未结事项;服务终止后,保密义务持续至相关信息公开或失去保密价值。
2.
利益冲突限制
合同终止后24
个月内,指派律师不得代理与医院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的案件。
四、其他
(一)因公出差办理医院法律事务产生的差旅费及补助,由医院按内部工作人员标准据实报销;
(二)重大案件或单项诉讼标的额500(略)(含)以上的案件,可另行协商专项代理费用或委托其他律所承办;在同等专业资质、收费标准等条件下,原服务律所享有优先承办权。
★五、参与遴选的条件
(一)参与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服务供应商若为公司法人,提供“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并提供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和法律服务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承诺函,或2024
年度任意连续叁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7.
特殊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常备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5
人。(提供单位规模证明文件)
(2
)投标单位5
年内均未受(略)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被司法部门官网、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列入受处罚名单的机构。
(3
)投标单位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
名持有础
类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有从事叁级医院法律顾问经历或卫生健康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提供拟派驻律师执业证书及工作履历复印件。
(二)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叁)合同期内,法律顾问不得代理与医院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六、参与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构成要件
参选单位须完整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
1.
经签署的报价确认函;
2.
符合公告第二条、第叁条要求的服务响应文件;
3.
第五条规定之资格证明文件;
4.
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方案(含服务报价、项目认知、服务目标、核心团队、实施路径、质控标准、风险预案等要素);
5.
保密管理方案及同类项目服务案例佐证材料。
(二)资料封装要求
1.
参选文件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正本一式一份;
2.
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者将作无效处理;
3.
密封袋外层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略)
4.
凡因封装不规范、标识缺失导致的文件失效或损毁,后果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叁)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
截止时间:2025
年5
月16
日17:00
(以签收时间为准);
2.
项目开启、评审时间:由医院择时开启,参与机构不需现场参与。
3.
本项目不需报名,递交参与文件即视为报名参与;
4.
提交方式:
现场递交;
5.
参与文件接收地址:(略)法务部(四川省巴中(略)
号)工作日上班时间;
6.
(略)
。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及报价视为无效:
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后送达的;
2.
不满足遴选资格条件或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
3.
响应文件存在虚假、伪造或重大失实内容;
4.
违反法律法规或实质性要求;
7
.
报价未涵盖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往来的市内交通费等基础费用;
8.
报价金额超出项目预算;
9.
低于预算基准价70%
的报价,而未提供成本构成合理性说明文件。
备注:公告中所有标记“★”条款为项目实质性条款,须完全满足相关要求。
附件:1.
2.
(略)
2025
年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