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拥有对(略)、(略)、(略)、大理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恒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惠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利沅商贸有限公司、(略)等的不良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招商。&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一、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能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参与竞价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目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债权资产情况
(略)。公告所列示的本金余额、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罚息余额、代垫费用等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债权明细如下:
序号 | 主要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保证人 | 抵押物/质押物 |
1 | (略)、(略)、(略) | (略) | 大理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恒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惠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利沅商贸有限公司、(略)、赵体光、何政钰 | 1、(略) |
附注:1、表格仅列示本金,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准;2、上述债权资产已申请执行立案,目前案件处于执行保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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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略)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政法干警;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所属中介机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原债务公司的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公司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五、处置方式
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诉讼追偿、破产清算等方式处置。
六、其他
1、如投资者有受让意向,请与我分公司直接联系;
2、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3、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
七、联系方式
(略)
地址:云南省昆明(略)
受理公示事项(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略)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买受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略)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