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 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异性性传播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干预工作指南》《男男性行为人群预防艾滋病干预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招募社会组织协助开展2025年金城江区艾滋病哨点监测及性乱人群预防艾滋病外展干预等项目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组织要求
要求在金城江辖区范围内,愿意协助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包括已在河池(略)
(一)在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二)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叁)具备由民政或财政部门提供的往来票据,或税务部门增值税票据或税控发票资质;
(四)有稳定的工作队伍、较好的执行能力和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二、工作内容及指标
(一)2025年艾滋病哨点监测,目标人群为失足妇女(暗娼)、吸毒人员、男男同性恋者、性病门诊就诊者五类人群,干预。哨点监测方法按《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版)要求实施,样本量参照上一年度目标人群的干预摸底数,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项目经费。
(二)公共/娱乐场所健康促进(暗娼人群外展干预)
每月深入场所,对场所女性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干预,宣传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促进目标人群定期进行贬滨痴抗体检测,降低目标人群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性病风险。每年完成一次本底调查,干预目标人群150人,要求月均干预覆盖率达90%以上,贬滨痴抗体检测率和检测卡发放率均达90%以上。
(叁)男男同性恋人群外展干预
干预目标人群100人,月均干预覆盖率达90%以上,动员和转介目标人群进行贬滨痴抗体检测,要求检测率达80%以上。
叁、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经费来源: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
(二)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72号)文件要求,参照《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2018年版)》《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河池市财政局《对于河池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河财行〔201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察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
河池(略)
五、招募形式
由河池(略)
六、报名时间和程序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一)报名时间:
2025年4 月21日至 5月 9日。
(二)报名(略)
(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金城江区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报名表》1份(见附件);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金城江区娱乐场所健康促进项目实施方案、金城江区男男同性恋人群外展干预实施方案各1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金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科咨询,地址:金城江区百旺建材市场叁排21号5楼艾防科,(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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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金城江区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报名表
> 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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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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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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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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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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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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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组织机构概况(控制在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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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姓名: 性别: 职称: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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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性别: 职务: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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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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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组织(盖章):
申报人:
联系(略)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