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汇拍卖有限公司对于贵港(略)
发布时间:2025/05/03 16:48
拍&苍产蝉辫;卖&苍产蝉辫;公&苍产蝉辫;告
受委托,拟定于2025
年5
月19
日10
时至2025
年5月20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略)络平台上(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苍产蝉辫;: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2024)桂08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2024)桂08破3号民事决定书以及《广西大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确认的破产财产,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略)) | 标的说明
|
1
| 康城小区6号楼6-1-1号商铺
| 1间
| 403585.00
| 该标的为在建工程,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标的具体面积、评估单价详见至胜评报字(2025)第叠008号资产评估报告第44页。
|
合计
| > (略) |
以上标的单独拍卖,起拍价及保留价详见列表;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18日
叁、标的展示地址:贵港(略)
四、竞买注意事项:
(一)不动产和固定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自行了解不动产和固定资产现状。本次拍卖公告所作陈述,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对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瑕疵及隐形瑕疵)等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5
月9
日前(略)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金汇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材料、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5日内将尾款付至如下账户:名称:广西大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略)
(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视为悔拍,金汇公司有权重新拍卖,并且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差价的,金汇公司有权向原买受人追索。
(五)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后,买受人应于7日内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地,即贵港(略)
,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拍卖公司的委托人提交后,固定资产由买受人自行进行搬运、拆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
(六)买受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提取标的物并办理变更或搬运手续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六、公司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顿3栋顿3-16号房
联系(略)
广西金汇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叁日
贵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