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01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京福花园(嘉兰苑)叠7幢商23(1-2层)房屋租赁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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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福花园(嘉兰苑)叠7幢商23(1-2层)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京福花园(嘉兰苑)叠7幢商23(1-2层)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2025HCLCA00406
委托方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略)
联系方式:(略)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5月1日9:00始至2025年5月20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5月1日9:00始至2025年5月2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3.如本次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自然日为一个延牌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略)/年)
(略))
京福花园(嘉兰苑)叠7幢商23(1-2层)房屋
第1-2层
混合
约109
3
4.06
0.5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略)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存在渗漏、下水管道狭窄等情况,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委托方不负责维修。标的房屋承重柱较多,无法拆除。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使用标的房屋如需进行二次消防验收,须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消防未通过导致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对承租人做任何补偿。
4.标的房屋水电均不在委托方名下,现有电容量有限,电线线路老化陈旧,日常维修工作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水费及电费的增值税发票,租期内承租人须自行解决房屋的用水用电问题。承租人如需增加水电容量、改造水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本项目成交后,承租人设置店招、门头等相关设施设备需办理相关审批报备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安装,未经叁楼承租人或属地街道书面同意,不得对现有已安装设置的店招、门头等相关附属设施进行遮挡、拆除、破坏。标的房屋现有结构不得破坏,标的房屋内残留的遗弃物由承租人自行清理。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为商业。标的房屋(略)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免租金装修期7天,免租金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叁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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