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
公告
因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棉麻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代秀英向易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棉麻烟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易县人民法院于2025
年4
月17
日依法作出(2025)
冀0633
破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棉麻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
冀0633
破1
号决定书,指定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棉麻烟公司破产清算小组担任破产管理人。
为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利益,需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完成对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棉麻烟公司资产、负债等的审计和评估工作。经(略)批准,管理人于2025
年4
月30
日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
一、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棉麻烟公司基本情况
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棉麻烟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艳华,注册资本为180(略),注册地为易县米粮街,公司类型为集体所有制公司。经营范围为烟叶收购,调拔,白酒批发,零售,化肥销售。主营业务已于1998
年全部停产。
二、审计、评估的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
审计机构服务范围系对棉麻烟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损益等进行审计,并出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结合账面资产的情况,盘点实物资产并编制财产清单,核实账面资产与盘点资产之间的实际差异,根据相关规定据实调整:2.
对棉麻烟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相关规定据实调整;3.
审计股东是否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存在注册资金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4.
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债务表;5.
核查公司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第叁十一条至第叁十六条规定内容;6.
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8.
(略)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9.
根据管理人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服务范围系对棉麻烟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2.
完成棉麻烟公司全部资产评估工作,向管理人出具评估报告;3.
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4.
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5.
根据管理人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叁、资质要求
1.
申报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存续;
2.
申报机构具备开展审计、资产评估业务的相关资质;
3.
申报机构具有破产重整、清算类案件工作业绩。其从业人员在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类业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等重大不良记录以及竞业禁止等;
四、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拟参与遴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应于2025
年5
月3
日17
时前向管理人邮箱提交电子版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并向管理人地址邮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叁份,所有材料皆须加盖机构公章)。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参与破产清算项目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
申报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1)
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有效的机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3.
申报机构破产案件工作业绩。4.
申报机构及参与人员在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类业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等重大不良记录以及竞业禁止等的承诺书;5.
报价方案。
五、其他要求及提示
1.
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得再额外增加费用;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2.
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
3.
申报机构向管理人提交的申报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
六、报名方式
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叁份)。
收件地址:保定市阳光北大街776
号河北日方昇律师事务所,
(略)
(略)
联系(略)
(略)
六、其他事项
对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025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