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拆卸、称重、运输、搬运及报废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对该批废旧物资(略))方式计算。
5、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
6、本次转让受让方负责标的的现场管理、拆卸、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的物称重前不可进行去皮、去壳等相关操作,按原样称重 。受让方需按转让方要求将所有因废旧设施设备拆除产生的场地及设施设备破损进行修复及复原,做到工完场清,项目需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接手后 30 日内完成。
7、受让方在拆解、拆卸、运输、搬运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拆除时限完成运输、搬运。
8、受让方须在转让成交后次日起&苍产蝉辫;3&苍产蝉辫; 个工作日内凭《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定后&苍产蝉辫;3&苍产蝉辫; 个工作日内对标的 开始 称重,称重结束后当日双方需在《称重结果确认单》上签字、盖章, 并根据称重结果在出具《称重结果确认单》后&苍产蝉辫;3&苍产蝉辫; 个工作日 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并办理成交手续。
9、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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