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同时提供:①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6.投标人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近叁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监狱公司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中小公司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