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1、
产物
质量
(
1)
所有货物须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部件、专用工具等)家具,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物出厂标准。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物,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安全合法使用。
(
2)
所有货物原材料及设计、制造、测试和安装都应符合采购时已颁布的现行国家或国家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
(
3)
所有家具颜色可以根据医院后期要求进行定制。
2、
运输、保险及保管
(
1)
中标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负责产物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
2)
中标人负责货物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
3)
中标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
4)
货物包装采用符合免疫标准的材料,适于长途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标出装运标记。
(
5)
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一套详细的装箱单正本。每个包装箱的内部应附有装箱单、质量证明书,有关的技术文件,说明书,产物合格证等。
3、
安装、调试与运行
(
1)
货物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
2)
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
3)
在货物(略)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
产物
全面进行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
4)
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5)货物
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
6)
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
7)
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
8)
如果因中标人产物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
9)
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10)
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
工具、
耗材。
(
11)
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经调试合格直到
货物能
正常
使用
,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费用计入合同总价。
(
12)
在开始安装以前,所有图纸及技术
资料(如有)
必须提供完整。
(
13)
中标人应在现场对
货物
进行调试和
检查
,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
14)
安装完毕,应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
正常使用
。
(
15)
安装
过程
要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安装过程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施工机械质量造成的
货物
损坏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16)
安装所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由安装队伍自备及自费运(略)人只提供临时水源电源
(水电费由
中标
人承担
),其它由安装队伍负责。
(
17)
中标人对其人员
(含安装队伍)的疏忽、违约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
18)
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家
和行业
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对
货物
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
19)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物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二、相关标准:
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物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叁、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
1)
交货时间:
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
(
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
2)
交货(略)
宁乡市灰汤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略)
五、服务标准:
(
1)
质保期:所投货物整体原厂质保期
2年
,
从
采购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
计算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物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售后响应
中标人在接采购人报修要求后
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略)人作为备用临时使用。
(
3)
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物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六、验收标准:
5、
验收要求
(
1)
货物配送时要提供产物质量及来源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接收全部货物。
(
2)
所投产物必须保证符合储藏、运输条件。
(
3)
经采购人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
(
4)
如有产物验收未通过的,中标人须及时更换合格产物,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同时须承担相应责任。
6、
验收方式
(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对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
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人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5)项目验收时,中标人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能够正常运行,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2、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认定为废标。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所有产物均须达到使用功能,
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出厂价、备品备件的采购、包装、保险、运输、仓储、装卸费、设备检测费、安装调试、项目验收、人工、人员安全、商检费、人员保险、税金、利润、管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培训
、验收
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的所有费用。供应商
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
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并不限于市场价格涨落及汇率、税率变动、政府政策及收纳问题)要求提高费用的标准,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3、
结算方法
(
1)
付款人:宁乡市灰汤中心卫生院
(
2)
付款方式: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付清余款。(供应商为中小公司的,付款方式按照《保障中小公司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执行)。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
3)
项目清单中产物,中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物。
(
4)
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
5)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的费用及安全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
6)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
(
7)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物。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
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
9)
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
10
)
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略)
(
11
)
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
12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
肆
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
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鲍盘或光盘)
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
13
)
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14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
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
15
)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