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至( 8 )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至( 8 )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 3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设计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 4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5 )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专业范围须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6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2 人:
①建筑设计项目(略)
②水利设计项目(略)
( 3 ) 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如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要求的,可由同一人担任 。 其中1人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 须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略)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 。
( 叁 )其它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拟派专职安全员 3 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水利设计公司、水利施工公司、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取消省外建筑公司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公司已按要求在“进粤公司和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 各 设计项目负责人、 各 施工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4年 10 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公司(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公司、建筑设计公司、风景园林设计公司、建筑施工公司、古建筑施工公司)和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水利设计公司、水利施工公司)和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8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6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成员单位为准; 测绘 、勘察、设计资质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以承接 测量测绘 、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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