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4-30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天津高科非辐射设备校验服务采购公告-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或
(略) 天津高科非辐射设备校验服务
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出具最终报告的检测机构应具有CNAS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认证)。
(3)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2022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应提供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
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以应答截止日前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新查询记录为准)。
②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中国同辐、原子高科禁止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名单和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需提供承诺函)。
(5)代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公司应答, 应答人需在报价中明确代检设备的实际检测机构,并出具该机构的CNAS资质证书。
(6)其他要求:鉴于送检进度需求,应答人的检测机构距离合同签订单位的运输距离不大于50公里(应答人需提供相关检测机构的地址位置信息)。
叁、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略)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5月08日 11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略)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略)”,输入账号及密码(略)→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天津高科非辐射设备校验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略)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谈判。应答人应于2025年05月13日09:00前(略)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响应单位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报价和盖章版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上传,逾期上传的,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应答文件的有效期为180天,自报价截止日算起。
3、根据归档要求,供应商在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后,仍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响应单位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报价和盖章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正两副)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响应文件”,并分别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4、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略)天津(略)39-19号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 米桂生收((略))。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00
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
5、未(略)、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合同签订单位: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略)39-19号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
技术需求(略)(略)
采购事务(略) 赵赫 (略)
(略)
2025年04月30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苍产蝉辫; 林光明律师
版权所有 2002-2025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168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