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星海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星海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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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略)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在在甬江口北侧外海新建3个5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主要满足镇海炼化及关联方290万吨/年的水运吞吐量需求,同时承接甬江口内泊位货种转移,其相应年吞吐量约15万吨。项目占用岸线总长469尘,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06万吨。
(略)。
(略)。
2.5招标范围:新建3个5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1个3000吨级及以上国内沿海码头工程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略)站(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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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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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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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略)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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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