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依据“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有关工作措施要求,参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3艘舰船叁级修理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3艘舰船叁级修理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
(略)0130
叁、招标人名称:
某部
四、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万(略))
| 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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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叠舰叁级修理
| 564.39
| 不超过120天
|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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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颁舰叁级修理
| 565.65
| 不超过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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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间:按各包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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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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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标的的设计、生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修、技术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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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交付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五、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总体费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详见每包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含港澳台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
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失信惩戒范围和惩戒期限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按要求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承制资格证书副本范围船舶修理。若不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含装备承制资格已过期)或承制资格范围不覆盖舰艇生产或维修业务,须承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续审)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全部材料提交至招标人处,并承诺中标通知书签收之日起60日内完成报价产物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续审)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
2.具有现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覆盖船舶修理。(如装备承制单位证书已办理二证合一,则无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略)/包,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4月16日17:00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17:00。
3.平台注册: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