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
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聘请
2025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WYZJA-F3001
叁、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服务(略)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聘请 2025 年度法律顾问 服务项目
| 为及时审定各类合同、妥善处置信访和遗留问题,规避法律层面风险,同时提升 “送法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积极开展全员参与、全覆盖的普法活动
| 甲方指定地点
| 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
|
说明: 报价供应商 应当 对所投包内所有 服务内容 进行 唯一 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报价 。
|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谈判:
不接受
;
2. 项目预算:
10 (略)
;
3. 最高限价:
10 (略)
;
4. 本项目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供应商资质要求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
叁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叁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公司;
(
四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
五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六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略)(
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七
)
)投标公司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
八
)本项目特定资格:
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
申领
时间
:
2025
年
06
月
06
日至
06
月
12
日
,
工作日
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申领
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
。
(二)
申领地点
:
北京(略)
(
叁
)
申领谈判文件
时需提供以下
材料
: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
报价前
4
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
独资
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
(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5.
报价供应商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
七
)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7. 本项目
特定资格
材料
:
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领
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略)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略)
:
(略)
。
(
五
)
谈判
文件售价:
0
(略)
/ 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叁)报价(略)
北京(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二)谈判(略)
北京(略)
。
八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略)》(
)上发布。
九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任助理
办公(略)
(略)
联系(略)
(略)
地
址:
北京(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朱科长
办公(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