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苍产蝉辫;业绩要求: 近五年( 2016 年 0 8 月至 2021 年 0 8 月)须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投资额在 800(略)(含)以上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项目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绩。
3. 信誉要求:
( 1 ) 参选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2 ) 参选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 参选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 参选人未在近叁年内 ( 2018 年 0 8 月至 2021 年 08 月)发生重大项目 管理质量问题;
( 5 ) 参选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 6 ) 参选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 在近叁年内参选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 求: 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市政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5.其他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组人员不少于6人,按照建设单位机构设置组建项目管理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合同预算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工程综合管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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