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项目竣工图任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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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
招标编号:QT021JFR435C11506BD/CNSC-21HDGC021148
2.2
项目名称:核电项目竣工图任务分包
2.3
项目概况:核电项目竣工图任务分包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核电项目竣工图任务分包(以下工作量为暂估,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专业 | 外委任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工程量 (暂估) | 服务期 |
工艺布置 / 给排水 / 暖通
| 1188 工程 6 号机组及部分 BOP 和 0712 工程 3 号机组及部分 BOP 竣工图
| 工作内容为根据设计改单及现场改单,在施工图图纸上落实上述改单内容完成竣工图编制、报审及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提交等工作。
| 41200A1
| 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暂定),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
电气仪控
| 1188 工程 6 号机组及部分 BOP 和 0712 工程 3 号机组及部分 BOP 竣工图
| 17000A1
|
通信
| 1188 工程 6 号机组、 0712 工程 3 号机组核岛所有通信、火灾、实物保护竣工图
| 1872A1
|
> 合计
| 60072A1
|
2.5
项目(略)56号中铁商务广场)
2.6
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人及相关规范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人民币 56 (略)/A1。
3
.招标文件发售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略)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
)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
)(略)。
3.3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
年6
月30
日17
时至2021
年7
月5
日17
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略)本项目名称
),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
-
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
/
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
-
缴费支付
”
,在
“
待缴费
”
列表中,点击
“
网上支付
”
: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
e
支付绑定的手机号、
U
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
(略)
。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
-
费用支付
”
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
”
开具发票
”
。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8
月4
日9: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
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北京(略)
号院首科大厦础
座16
层东区第二会议室
。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邮寄投标文件(略)
14
号首科大厦
A
座
16
层东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略)
联系(略)
(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略)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张建赜
电
话:(略)
电子(略)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