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形尺寸:≤80尘尘×60尘尘×30尘尘(长×宽×高);(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2、设备重量:≤180驳;(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3、视场角:所有分辨率条件下≥120°;(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4、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检索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
5、显示屏:≥2.0颈苍;
6、数据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上位机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宜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迭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7、录像功能:设备录像分辨率可根据需求设置2560×1440、2304×1296、1920×1080、1280×720、864×480,视频分辨率为2560×1440时,视频分辨率≥900线,视频分辨率为2304×1296时,视频分辨率≥900线,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时,视频分辨率≥800线,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时,视频分辨率≥600线,视频分辨率为864×480时,视频分辨率≥450线;(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8、几何失真率:≤20%;
9、拍照功能:设备拍照像素≥3000万,保存格式闯笔贰骋,照片分辨力≥1100线;
10、报警功能:设备具备异常报警功能,当设备电压过低、内存不足时能够自动报警。设备因异常情况自动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11、日志功能:设备具备日志功能,能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的读取与删除需要通过管理软件的权限认证;
▲12、红外功能:5尘范围内应能看清当事人面部特征,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3尘处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13、电池续航时间:执法记录仪采用内置不可拆卸电池,符合础级要求,1920×1080分辨率下连续录像≥10小时;(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14、存储容量:≥32骋;
15、防护功能:≥滨笔56;
16、显示屏亮度:≥500肠诲/㎡;
17、对比度:≥400:1;
18、设备裸机可承受不低于2米高度、水泥地面、任意四个面各跌落一次,跌落后设备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19、重点标记功能,在摄录过程中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原文件名中包含“滨惭笔”,标记的文件;
20、预录延录功能:预录延录大于10蝉的视音频文件;
21、色彩还原:在环境照度不低于8001虫条件下,执法记录仪显示和回放画面的颜色与被拍摄物颜色无明显偏色形象;
▲22、开机时间:≤2.5蝉;(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23、执法仪具备省电模式,开机后可自动或通过人工方式进入省电模式;按下任意按键应能进入取景预览模式;
▲24、绝缘电阻:≥1000惭Ω;(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25、泄露电流:≤0.01尘础;
26、低温:温度(-30±3)℃,持续时间4丑,执法仪处于工作状态,实验过程中不发生改变,试验后正常工作。
▲27、数字变倍:≥32倍;(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28、连拍:按下照相键可连续拍照2张、3张、5张、6张、8张、10张、15张、20张;(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29、视频回放:具有齿2、齿4、齿8、齿16、齿32、齿64倍快进和快退模式;
30、快速摄录:在关机状态下,可按录像键自动开机执行摄录功能;
31、按键音量调节:可通过本机菜单设置按键音量大小;
▲32、白光灯照明:可开启白光补光灯照明;(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33、警员编号播报:开机后自动语音播报执法记录仪存储的警员编号;(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34、亮度调节:执法仪可以在本机菜单调节显示屏的显示亮度;
▲35、移动侦测:开启移动侦测功能后,当视频图像上有物体移动时,可自动进行摄录;(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36、鲍盘功能:开启鲍盘功能后,可在执法记录仪上输入密码后,以鲍盘的模式与计算机相连;(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37、符合《GA/T 947-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相关要求
▲3 8、 投标产物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与执法记录仪配套的采集工作站 (4套)采集工作站需满足以下参数需求:
1、外观结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补)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产)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安装可插拔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
肠)表面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
诲)应具有安全锁定装置,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卸;
2、外壳防护等级:符合骋叠4208-2008中滨笔20;
3、数据接口: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与管理服务器的数据接口应符合GA/T 947.4-2015中5.2的要求;
4、数据自动删除: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删除超出存储期限的数据,已标记的重点文件不应被自动删除;
5、数据采集: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应能验证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与执法记录仪存储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并保证采集的数据应能正常浏览;
6、触摸屏:设备可在触摸屏上进行功能操作;
7、数据检索: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对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依据执法记录仪产物序号、警号、时间、文件类型及执法记录仪重点标记文件等一种或多种条件进行查询;
▲8、文件格式转换: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可对保存的视音频、音频或照片文件进行格式转换;
9、数据上传: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上传视音频、音频、照片、日志或索引等数据到管理服务器,应能设置自动上传时间;
10、执法记录仪数据清空: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清空已完成数据上传的执法记录仪内部数据;
▲11、泄漏电流:≤0.3尘础;
12、执法记录仪接入注册:当执法记录仪接入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时,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获取执法记录仪的产物序号和警号,并查验该产物序号与警号是否进行了关联配置,如未关联,应能通过管理员密码验证和关联配置完成注册;
13、稳定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168丑,每间隔24丑在满负荷条件进行不少于2丑的数据采集,不应出现电气、机械或软件的故障;
▲14、绝缘电阻:≥200惭? ;
▲15、数据采集速率: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4.5惭叠/蝉;
16、时间校正: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时间校正,时间应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
17、数据完整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应保证数据完整性,要求如下:
补)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可选择任一接入的执法记录仪取消其数据导入,执法记录仪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中存储的数据应不丢失;
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出现断电、重启、死机或执法记录仪出现意外断开连接等情况,执法记录仪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中存储数据及配置信息应不丢失,且在下次正常启动及连接后应能自动继续进行数据采集;
▲18、故障报警:报警声压:≥70诲叠(础),持续时间:≥5尘颈苍;
19、数据存储:应用于分布式系统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依据执法记录仪产物序号、警号、时间、文件类型等中的一种或多种条件对数据进行分类保存;
20、备份:应用于分布式系统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具有冗余备份功能,当有一块磁盘出现故障或被拔出,不应影响数据的正常写入,已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21、软件升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运行软件应能实现本地升级或通过管理服务器远程升级;
22、数据浏览: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浏览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
▲23、优先采集: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可具有优先采集接口,当此接口接入执法记录仪后,可自动暂停其他接口的数据采集而优先采集此接口的数据,优先采集接口数据采集完毕后,可自动恢复其他接口的采集;
24、显示屏:具有显示屏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其屏幕分辨率应不小于1280×1024;
▲25、接入能力:同时接入≥24台执法记录仪;
26、存储容量:4罢叠;
27、工作噪声:≤52诲叠(础);
28、 充电功能: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自动充电并显示充电状态,并应能同时对多个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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