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
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出发层国旗杆值守护卫维保项目
2. 服务范围:
2.1 3号航站楼出发层最外侧人行道位置已增设升降式国旗设施,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出境入境的机场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相关要求,须对该处升降式国旗设施进行值守护卫维保工作。
2.2 升降式国旗设施由甲方提供(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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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务内容
3.1 自2021年(中选结果确认后双方合约签订之日)起安排专人对国旗设施进行现场值守护卫,保障巡视值守安全。护卫员岗位2个(8人),2人1班(户外与岗亭内交替巡视值守),日常每12小时交接班一次,4班人员轮班工作。护卫队长1人,负责日常管理、现场沟通协调等各项工作。
3.2 自该项目双方合约签订之日起,参照北京市天安门升降国旗时间,每日对该处国旗进行升降管理工作,确保国旗升降有序。
3.3 每天现场巡视值守,劝离现场聚集人员,远离车道注意交通安全,制止无关人员靠近触碰设施设备,禁止闯入攀爬,发现异常人员物品及时通报,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好台帐记录。
3.4 至少每月对国旗进行更换,对升降式国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挂旗扣,出入口导出珠,国旗重垂,扣皮套,挂旗升降钢丝与滑动轮润滑,控制柜除尘,检查电机线路绝缘、按钮、保险管等工作正常,发现异常及时通报维修,做好台帐记录。
3.5 根据消防法规配备干粉灭火器,每周巡视检查一次,确保状态完好,做好台帐记录
3.6 服务商需具备现场沟通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的能力,必要时甲方提供协助配合;
3.7 服务商护卫人员须配备必要的防暴器材、防疫用品、工具、器材、管理用具等;
3.8 对值守护卫过程中,发现其它问题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公共区管理部值班室(LOCC)(略)
4. 服务要求
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旗GB12982-2004》相关要求,该处升降式国旗设施所升降的国旗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一号旗标准尺寸288x192cm,严格按照出入境机场要求进行升降国旗。
4.2 每日6点、12点、18点以及升降旗前、后对国旗位置及状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破损、污渍国旗,或国旗升降位置不妥当的情况。
4.3 每日对升降式国旗设施进行外观、异响检查,每月对低速调频电机、智能控制器等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维保人员具备常见故障排除能力,服务商须具备12小时内排除设备设施无法使用的故障能力;
4.4 工作范围内严禁私接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等物品。
4.5 现场值守护卫工作时在岗在位,须佩戴证件,统一着装。工作时注意仪容仪表、精神面貌,严禁发生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舆情或投诉事件。
4.6 现场值守护卫工作时须配备执法记录仪、肩闪灯,并于工作范围内配备防暴盾牌,防止无关人员聚集,提示行人遵守交通安全,防止人员攀爬设施、恶意破坏等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和属地执法机关对情况进行处理。
4.7 根据北京市及甲方疫情防控要求,服务商人员须佩戴口罩、定期更换,工作范围内定期消毒,做好员工防护工作。
4.8 定期对上述工作内容进行专业培训,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备查,确保值守护卫人员掌握设备设施、工具、防暴器材、防护用品等使用操作方法。
5. 合格应答人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公司。
5.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4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半年付款方式。
5.5 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具备包含“保安服务(门卫、巡逻、守护)”。
5.6 供应商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略)的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其中能体现至少有一个自然年已完成的)安保护卫相关项目业绩,相应业绩合同须具备关键页复印件及验收合格记录盖章复印件(或提供相关项目业绩已完成的其他证明材料)。
5.8 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采购合同。
5.9 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内或以往在(略)招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商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供应商,评审人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6. 项目报价及费用构成
(略)。含人工费、设备、工具、车辆、运输、低值易耗品、防疫用品、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6.2 服务商需在报价页明确年度总金额及税率,甲方依据该金额及税率与成交候选服务商签订1年服务采购合同(可另续签1年)。
7. 比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参与本次比选。
8. 比选费用的承担:参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9. 公告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
10. 领取比选文件(略)
电子(略)
(略)
。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仅限工作时间)。
(略)
1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略)
时间:2021年1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收(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略)
应答文件递交(略)
12. 其他不明事宜,敬请来电咨询。
(略)
电子(略)
(略)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