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2020年医疗诉讼和法务服务项目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2020年医疗诉讼和法务服务项目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解放军总医院就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2020年医疗诉讼和法务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2020年医疗诉讼和法务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略)
叁、公告时限: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2月2日
四、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
为依法做好南院区医疗纠纷诉讼与法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如期顺利应诉推进,根据既往医疗纠纷实践工作需求,现拟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为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提供医疗诉讼和法务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纠纷诉讼、医疗法务服务、“核化”装备承制法务审核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最高限价:(略)/年;个案费用:参照“京发改【2010】651号”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不超过此标准的7%,具体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案情复杂的纠纷,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由第五医学中心另行报批后实施。
3、服务期限:
2年;
4、项目(略)
第五医学中心;
5、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机构(律师事务所),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叁)拟派负责人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四)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公司。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略)
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至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内。
(二)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后勤项目公开招标公司报名表》加盖公章(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
2、法定代表人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机构(律师事务所),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下列信息:
(1)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
(2)军队采购网(略)】;
4、拟派负责人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
6、非外资公司或非外资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
注:(1)相关附件下载路径:(略)官网-医疗保障-后勤招标采购-下载中心),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上述报名资料需左侧固定装订为一本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将《后勤项目公开招标公司报名表》作为文件首页,不需另做封面。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2日08:30(星期叁)
(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09:00(星期叁)
(北京时间)
(叁)投标文件接收(略)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09:00(星期叁)
(北京时间)
(二)开标(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与、解放军总医院官方网站及院内医疗网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略)
联系(略)
联系地址:北京(略)
(略)
采购机构:(略)招标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