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略)
项目名称:2021年度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
、区县发改委审核确认的《停车收费标准核准表》,区县交通委(或(略)
2
、要求使用的停车场需在门头沟辖区,停车场距门头沟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不超过3
公里。
3
、停车场使用面积不低于5000
平方米,须为封闭空间,存放扣留拖移车辆的区域须进行硬化,地面平整,并利用围栏、标线进行明示。
4
、须具备灭火器、灭火毯(石棉被)、消防栓、水带、水枪等消防用品,保证有效。须在围墙四周及停车场出入口安装照明和视频监控设备,保证照明、监控无死角。须有专用业务办公用房,用于办理车辆存取手续。可按办案单位需求提供车衣、苫布等,能够对扣留拖移车辆给予妥善保护。
5
、具备足够的各类清障车辆和清障人员及停车场管理人员,能够提供全天24
小时清障救援服务。
6
、能满足(略)门头沟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对违法事故车辆停车场的其他使用需求。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门头沟公安分局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的服务需求对专业性、地域性的要求较高,目前门头沟辖区内市场能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只有(略)。因此,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下发的《北京市财政局对于未达(略)摆2015闭1026
号)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2021年度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北京(略)
叁、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11日 至 2020年12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0
年12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王副支队长(略)
2.财政部门
(略)
联系地址:北京(略)
联系(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张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