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摆2014闭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及进口产物管理等相关政策。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 4.其它要求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近叁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时间: 2020 年12月04日 至 2020 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9点 至12点 ,下午1点 至5点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略)
(略)一份,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供应商代表持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对本项目领取比选文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12月11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略)会议室 。
叁个工作日。
1.本公告(略)站(略)发布。
2.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3.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届时请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有效证明参加比选。
5.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对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各比选申请人做如下要求:
(1)各比选申请人应只委派1名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码“未见异常”,方可进入开启地点。
(3)如发现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将拒绝进入开启地点。
(4)各比选申请人代表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参与比选活动。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转8099
二、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1日 13:30
叁、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