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怀柔镇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怀柔镇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略)
(略)
采购需求:
怀柔镇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招标
公告
受(略)委托,(略)现就怀柔镇建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符合条件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二、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9号五栋大楼叠1座3层
(略)
叁、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怀柔镇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
简要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清运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4、项目说明:全镇17个行政村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清运。
5、资金来源:镇政府资金。
四、项目预算:360(略)。
五、 合格的投标人 :
投标人的投标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物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投标人要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长期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略),售后不退
(二)报名(略)
(叁)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有效期内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叁证合一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报名人为(略)
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叁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任意叁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飞飞飞.肠肠驳辫.驳辞惫.肠苍)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9
)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使用,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通过的依据。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略)
八、联系方式:
(略)
地址: 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9号五栋大楼叠1座3层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略)
本项目的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方式的报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的投标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2) (略)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叁、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9号五栋大楼叠1座3层
联系方式:张子宸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9号五栋大楼叠1座3层
联系方式:杨凯瑄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